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下半年湖北教师资格改革试点考试的笔试将于11月11日举行。根据教育部专题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下半年,我省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数与科次明显增加,考务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市、州教育局及有关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讲政治、讲大局,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亲自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考前要对各项考务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再次组织督促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考试当天要深入考点巡视督查,确保考试井然有序,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控措施。根据考务工作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本次考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由考点所在市、州教育局及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负责。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按规范程序、制度执行,重点做好试卷(答卷)保管、运送、发放、回收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工作疏忽、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
三、多方协调,强化综合治理。本次考试实行纸考、机考两种方式,两种考试的风险并存。省、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是本次考试的组织实施机构,要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要求,严格考场考风考纪。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家级考试联席会议制度,提前与公安、交通、电力、通信、保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磋商,主动争取配合与支持,加强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完善预案,提升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相关考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按应急预案及相关职责,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健全处置体系,考前对考场和考试设施逐一进行检查与测试。11月9日至11日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市、州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须在每天下午3点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报告情况。联系电话027—68880275,68880274;传真027-68880279。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7日